公告
按照“一窗办、一网办、简化办、马上办”和“最多跑一次”的工作要求,从即日起,康县环境保护局以下五项行*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到康县*务服务中心二楼办事大厅环保局窗口(48号窗口)进行统一、集中办理,本单位将不再受理。请大家前往县*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办理、咨询相关业务,联系-。
一、排污许可证核发
二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
三、拆除或者闲置防止污染设施审批
四、建设项目(含核与辐射类)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
五、建设项目(含核与辐射类)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
特此公告
康县环境保护局
年12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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